股票宏达股份
股票宏达股份股票宏达股份”控股股东变更,增持计划不变更,公司表示,控股股东变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东光集团。
宏达股份,600331:
1、今年3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东英大,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东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鹏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鹏博投资”合计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
宏达股份的股票
(全部或部分表决权股份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7.58%,含表决权
股份比例达到19.91%),并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宏达股份股票32.58%的表决权委托给东光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行使,在受让协议的生效期间,东光集团或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向宏达股份
合计转让不超过207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1%。
东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将持有的股权在上述股份转让后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98%
(5070万股),占东光集团、东光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总股本的32.58%。
二、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双方是否具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所必需的条件
(1)交易双方的主要原发起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其他股东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其他股东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其他自然人的提名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其他股东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其他股东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2)交易方向特定交易对手方的特定交易对手方的认可情况、认可股份的具体情况和其他重要条款。
(3)信息披露